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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上网卡受骗维权难 淘宝称过期不处理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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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谁 发表于 2013-5-18 09:47:27 |显示全部楼层

        近期,多名消费者向中新网IT频道投诉称,其在相同的一家淘宝店铺购买了号称是可以“终身使用”的包流量3G上网卡,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无法上网,并无法再联系到卖家,遭遇诈骗。而当多名受骗事主在联系淘宝客服进行投诉时,淘宝方面以证据不足、超过受理期限等理由拒绝用户的投诉请求,引发了受骗事主的不满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一事主5000余元打水漂

了解,这家名为“范氏刚爷”的店铺宣称自己出售的上网卡已经绝版,是电信0元包上网流量永久套餐,全国漫游。店主在商品说明中称,“本卡只能上网不能语音
和短信,每月使用到20G流量自动断网,次月自动开通。此为新疆电信掌上营业厅早期免费办理套餐,请不要再咨询10000!”
一位来自浙江
杭州的徐先生向中新网IT频道表示,他在今年1月25日购买了这种号称是“终身套餐”的3G上网卡,据徐先生介绍,当时他购买这种上网卡时的价格是690
元,他拿到上网卡时使用没有问题,随后又陆续帮朋友同事购买了7张一模一样的上网卡。由于购买数量多,当时店主便以600元一张的优惠价格卖给了徐先生。
据徐先生介绍,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,他在这家网店购买的8张上网卡中有2张出现问题,不能上网,他便起了疑心,于是向淘宝客服投诉,而得到的回复是“投诉不成立”,理由是“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”。但后来由于店主给其更换了新的上网卡,就没再深究。
据徐先生回忆,这家出售上网卡的店主每次发货都是通过顺丰快递到付,并且不留任何联系人信息。快递都是从北京发货的,而该店主却坚称自己是四川电信的工作人员,这些上网卡都是四川电信的内部卡,并告诉徐先生这些卡不能上网登录查询资费等信息,否则有可能被封。
到了今年4月初,徐先生发现之前所购买的的那8张上网卡全都不能使用了,发现问题后他再次联系店主,但店主的旺旺、QQ一直处于离线状态,手机也关机,无法取得联系,这时徐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受骗了。
举证难 投诉遇阻

后,徐先生再次致电淘宝客服,而淘宝客服表示徐先生的交易已经超过90天的受理期,需要他在一天时间里提供旺旺聊天记录、购买商品照片以及运营商提供的证
据,但徐先生当时与卖家沟通使用的是QQ,淘宝方面并不承认QQ聊天记录。而徐先生更不知道需要运营商提供的何种证据,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很难凑齐这些材
料。最后这件事也不了了之。
近日,当中新网IT频道记者再次致电淘宝客服时,根据语音提示,客服语音电话要求输入所投诉交易的单号。记者输入徐先生当时购买上网卡的订单号,得到的答复是“抱歉,由于您的交易已超过90天受理期,淘宝已无法处理。建议您今后遇到交易问题请在90天内及时联系我们。”

徐先生这样购买了这家店铺上网卡的受害者还有很多,他们经历大多相似,都是购买上网卡1-2个月之后发现不能使用,此时已经无法联系上卖家。而在向淘宝投
诉的时候却因证据不足或是超过受理期限最终无法得到解决。而骗子也恰恰是利用了这种时间差,先以各种噱头吸引买家购买,一开始上网卡还能正常使用,但2个
月后上网卡就失效了,此时买家早已确认付款,而淘宝的投诉期限也已过期,买家投诉无门。福建龙岩的熊先生向中新网IT频道叙述了与徐先生相似的受骗经历。
他说,虽然这件上网卡已经在淘宝店铺中下架,但商品信息及交易记录还都可以显示。据熊先生统计,在这家名为“范氏刚爷”店铺售出的电信上网卡约有123
张,面值达到了12余万元。
另外,据熊先生观察,在123个买家中已经有26人对该上网卡产品进行了追加评论,其中23人反映卡不能用,联系不上卖家,无法退款。而这家店铺近30天退款总次数为66次,其中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款 24次,因未收到货退款 25次,因买家无理由退款退款 3次。
熊先生表示,“我们买家虽然有点疏忽,但遭遇欺诈,诈骗者和诈骗所使用的平台淘宝网应该有更主要的责任,涉及违法,必须严厉追究责任。”
近年来,消费者在淘宝上网购电信充值卡、上网卡受骗的经历屡见不鲜,但投诉难一直让诈骗者逍遥法外,而最终蒙受损失的还是消费者。
保证金机制形同虚设
此外,在这次上网卡诈骗事件中,有买家称其在咨询淘宝客服过程中,询问是否可以通过消费者保证金进行赔付,而淘宝客服的回答是交易有问题的时候先行赔付消费者,但这位买家的交易超过受理期,不能进行赔付。
早在2010年2月,淘宝曾经启动网购纠纷首问责任制,向消费者承诺“你敢买,我敢赔”,只要在淘宝网网购出现交易纠纷,买家和卖家未达成有效协商的,淘宝网将一律先行垫赔消费者。但现在看来,淘宝的这一承诺成为了一纸空谈。
而对于淘宝网的保证金机制,据了解,该规定目前只能用于商品质量、售后服务等交易纠纷赔付,却不能用于先行赔付消费者遭遇诈骗的损失。
据此前海峡都市报报道,淘宝一位相关负责人称,随着诈骗事件的增加,消费者得到补偿,就不去报案,间接减少了犯罪分子的违法风险。虽然有保证金机制,但是许多诈骗金额远超保证金,淘宝也要为此埋单,因此才有现在这一规定。
对此,法律界人士认为,卖家的欺诈行为显然已经违反了对买家的承诺,买家依法提出索赔,淘宝网应当无条件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先行赔付。淘宝网以欺诈交易不属于保证金赔偿范围为由抗辩是不能成立的,其本身未提供相应的安全交易环境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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